翻斗車安全技術要求
1.車輛由于缺乏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而引起車輛傷害事故。
2.司機未經培訓違章行駛,引起車輛傷害事故。
1.翻斗車在使用前,必須經過設備及安全管理部門驗收,確認符合要求,取得準用證后方能使用。
2.司機必須經過安全培訓,持證上崗,嚴禁無證或酒后開車。禁止行車載人或違章行車。
3.車輛發動前,應將變速桿放在零擋位置,并拉緊手剎車。
4.車輛發動后,應先檢查各種儀表、方向機構、制動裝置、燈光等,必須確保靈敏可靠后,方可鳴笛起車。
5.雨、雪、霧天氣,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/h,轉彎時,防止車輛橫滑。
6.卸料使不得行使,應先將車停穩,再抬起鎖緊機構手柄進行卸料,禁止在制動的同時進行翻斗卸料,避免造成慣性移位事故。坡道停車卸料時,要拉緊剎車。
7.倒車和停車不準靠近基坑(槽)邊沿,以防止土質松軟車輛傾覆。
8.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滅并拉好手制動。在駕駛員如要離開駕駛室時,應將車開至安全地段,將車停拖后,方能離開。
9.翻斗車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。